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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心旅遊自由行旅客住宿優惠活動 Q&A 1090616 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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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.自由行旅客 | |
Q1-1.活動查詢 | 109 年 6 月 18 日下午 2 時起,自由行旅客可至臺灣 旅宿網(https://www.taiwanstay.net.tw)連結至「安心旅 遊自由行旅客住宿優惠活動」網頁專區(網址: https://funtour.tbroc.gov.tw)查詢有參加本活動的觀光旅館、旅館或民宿。 |
Q1-2.活動期間 | 109 年 7 月 1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31 日止 |
Q1-3.適用對象 |
1、適用對象:自由行旅客(散客)。 2、以下對象不適用本補助: (1)團體旅遊(如旅行社、遊覽車、企業員工、校 外教學、進香團、里民活動…等)不補助。 (2)非本國國民不補助。 |
Q1-4.優惠措施 |
1、不分平假日,入住全臺灣 22 個縣市(包含離島) 有參加本活動且領有營業執照或旅宿登記證之 旅宿業,每房現場折抵住宿費最高 1,000 元,須 用 1 位入住旅客的身分證字號申請,每一身分證 字號限使用 1 次。 2、加碼補助:限在離島使用。 3、基本補助與加碼補助不限使用順序,但不得在同 一日同時使用,需分次使用。 舉例說明: 4、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及觀光局核定之旅行社所 營國內訂房平台補助經費有限,其辦理補助之活 動期間,如經費提前用罄,即會公告停止受理補 助申請,請務必注意活動專區及前揭訂房平台公 告之相關資訊。 |
Q1-5.訂房方式 | 1、直接向有參加本活動的旅宿業者訂房(住宿劵不 適用)。 2、透過「臺灣旅宿網」向有參加本活動的旅宿業者 訂房。 3、透過觀光局核定之旅行社所營國內訂房平台,向 有參加本活動且與該平台合作的旅宿業訂房。 (觀光局核定之旅行社名單將陸續公布於「安心 旅遊自由行旅客住宿優惠活動」網頁專區) |
Q1-6. 申請補助 方式 | 1、使用折抵身分證字號之旅客本人必須入住。 2、旅客於入住前或入住當日至「安心旅遊自由行旅 客住宿優惠活動」網頁專區,掃描並上傳身分證 或健保卡(任一)正面圖檔,建立旅客資料檔案。 (健保卡無照片亦可) 3、旅客入住時須提示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(任一) 供旅宿業者核對是否本人入住。 4、旅宿業者應現場折抵住宿費,再向其所在地直轄 市、縣(市)政府請領補助費用,不得等直轄市、 縣(市)政府核撥款項後再匯款給旅客。 https://funtour.tbroc.gov.tw/customer_apply_page |
Q1-7. 為何透過 國 際 訂 房 平 台 訂 房 不 適 用 本 活動? | 考量以下因素不開放國際訂房平台之訂房通路: 1、本活動係因應疫情影響我國觀光產業,以振興及 扶植國內觀光產業業者為主要對象。 2、平台內之房源並非全部為合法旅宿或本國旅宿, 為保障消費者住宿安全及權益,故不開放。 |
Q1-8. 向旅行社 所 購 買 機 加 酒 自 由 行 的 行 程 是 否 適 用 本活動? | 透過觀光局核定之旅行社所營國內訂房平台,向有 參加本活動且與該平台合作的旅宿業訂房,其販售 之機加酒自由行行程及使用之旅館是否適用本活動 ,請直接向所購買之旅行社詢問清楚。請先向觀光 局核定之旅行社洽詢訂房及退款相關細節,再進一 步辦理訂房作業,嗣後旅行社於確認民眾實際入住 並符合補助資格時,將由旅行社折抵住宿優惠。 |
Q1-9. 可以搭配 振 興 三 倍 券使用 嗎? | 可以,經濟部就振興三倍券可使用於旅遊相關消 費,旅客參加安心旅遊各項優惠措施均可搭配振興 三倍券使用,即:旅客可使用振興三倍券支付折抵 住宿費最高 1,000 元以外的房價餘額。惟仍需注意 紙本實體券及行動支付等使用規範,有關振興三倍 券相關問題,可洽經濟部 1988 諮詢專線。 |
Q1-10.諮詢專線 | 各直轄市、縣(市)諮詢服務專線: (1)、臺北市 (02)2720-8889 分機 6900、7572 (2)、新北市 (02)2960-3456 分機 4173 (3)、桃園市 (03)332-2101 分機 5263~5264 (4)、臺中市 (04)2228-9111 分機 58212~58217、58228 、58232 (5)、臺南市 (06)635-0192、(06)632-6215 (6)、高雄市 (07)740-9802 (7)、基隆市 (02) 2428-3501 (8)、新竹縣 (03)5518-101 分機 2733、2735 (9)、新竹市 (03)521-6121 分機 564 (10)、苗栗縣 (037)374375 (11)、彰化縣 (04) 7532-792、(04) 7532-795 (12)、南投縣 (049)2222-106 分機 1631 (13)、雲林縣 (05)552-2183 (14)、嘉義縣 (05)362-8123 分機 389、390 (15)、嘉義市 (05)2294593 (16)、屏東縣 (08) 732-3170、(08) 732-3171 (17)、宜蘭縣 (03)925-1000 分機 3881~3883、3885、 3886、1881 (18)、花蓮縣 (03)8227171 分機 527 (19)、臺東縣 (089) 357095 (20)、澎湖縣 (06)926-8543、(06)927-4400 分機 231、 234、236 (21)、金門縣 (082)324174 (22)、連江縣 (0836)25125 分機 602~605 |
Q1-11. Q&A 滾 動修正 | 本 Q&A 將視活動執行情形滾動檢討修正,均請依最新公布之版本配合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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